8月15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配合做好吉林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全力支持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大规模推广使用,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机会前瞻】
8月15日,吉林省三部门联合发布发布了《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明确提出从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将能够在省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关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将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通知》提到,省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中心将负责将氢能车辆信息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并设定名单生效起止时间,以确保名单上的氢能车辆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通行高速公路。而氢能车辆经营管理单位需负责对新增和变更的氢能车辆信息进行汇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省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中心办理ETC套装设备和氢能车辆变更信息登记。同时,该中心还需汇总氢能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通行信息,并提供通行费情况统计表,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支付。
随着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的突破和制氢成本的降低,我国氢燃料电池产业迎来了一个快速的增长期。氢燃料电池相关企业也将迎来市场扩张的新阶段。
吉林省出台该措施,一方面是做好省内氢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工作,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降低氢能车辆用户的通行成本,将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的发展,促进绿色低碳交通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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