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4 日,山东济南公安天桥分局发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叮~叮~叮~叮~2024 年 4 月某日晚 10 时 30 分,天桥区桑梓店街道某村居村民们的手机突然一齐响了起来,不少已经进入梦乡的村民被这突如其来而又密集的信息提示音吵醒,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
然而,当大家打开手机后,却发现在该村居微信群里竟是满屏的污言秽语,而制造这些污言秽语的正是该村村民崔某、周某宇和周某凯,更令大家不解的是,他们还都是一家人。
原来因为家庭纠纷,三人在村居微信群里引发了骂战,不少村民出面止战。谁知三人骂红了眼,就这样群里 446 名村民看着三人的骂战一直持续了 1 个多小时,直到三个人骂累了,这才停了下来。
事发后,在民警和村居干部的共同调解下一家人最终放下了隔阂,也对在网上互相辱骂之事互相表达了歉意。当然,崔某等三人因为家庭琐事占用网络公共资源的行为,也迎来了结局。
经查证,崔某、周某宇、周某凯对其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三人已被天桥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暴力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侵犯他人隐私,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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