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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江怡曼
央行9月24日提出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之后,已有银行快速响应。
界面新闻记者获悉的一份文件显示,某银行已下发《关于开展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业务营销推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境内分行预备启动营销推动工作。
《通知》提到,相关业务分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两类,融资主体分别针对上市公司、5%以上大股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监高,定价在2.25%左右。
此外,也有消息称,多地监管组织上市公司已在摸底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事宜。
9月27日,界面新闻采访了多家银行,均表示暂时还没有下发具体的通知和文件。“还在研究中,没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案,可能会根据市场的情况而变化。“某股份制银行对公部门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说。
要求下属分行尽快抢占先机
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业务是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或其主要股东等适格主体提供贷款,用于回购公司股票或增持公司股份。
《通知》要求,“回购贷”目标客户应符合国家产业战略导向、本行行业授信政策要求,主业突出,经营稳健,信用资质良好,具备长期可持续经营能力及还款能力,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通知》明确了更多操作细节。如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融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主要目的为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用途;回购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竟价要约等方式。
《通知》强调,“原则上不得介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股票、被列为风险警示股票或退市整理的股票;上市公司或其股东近半年被证监会调查,或者面临行政、刑事处罚等可能对其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股票”。
对于股票增持贷款业务,优先介入市值稳定,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流动性较好,纳入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等指数的股票;审慎个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股份对外质押比例过高,受减持新规影响减持受限的股票。
《通知》认为,融资主体可能存在“排他性”,即中国人民银行对同一主体有可能仅核准一笔再贷款资金支持;要求“分行层面应积极营销梳理辖内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做到主流客户融资对接和融资‘全覆盖’抢占业务先机。待政策明晰后,实现快速跟进并实现业务报送。”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9月13日,年内新增4553个回购预案,涉及1806家A股上市公司。同时,今年以来已有约1400家上市公司完成回购方案,已超过去年全年的1196家。
未来视情况扩大规模
按照央行设想,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是通过向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再贷款利率1.75%,商业银行给客户办贷款的时候利率会加0.5个百分点,也就是2.25%,首期是3000亿元,未来可视运用情况扩大规模。
国盛证券分析师张津铭表示,以股息率4%的上市公司为例,假设股价不变的情况下,2.25%利率借款两亿元进行增持,分红到账为800万元,还借款利息需要450万元,净收入预计约为350万元。
“首期额度是3000亿元,如果这项工具用得好,可以再来3000亿元,甚至可以再搞第三个3000亿元,都是可以的。这个工具适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不同所有制的上市公司,我们不区分所有制。”央行行长潘功胜在发布会上表示。
“从长期来看,不用纠结于这个工具本身的用途和规模,更要看到打开的政策空间。”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首席专家曾刚认为,央行此番通过结构性工具直达新的市场领域,打开了货币政策调控、精准支持的空间,并且未来还可视运用情况扩大规模。
国盛证券9月25日发布的报告认为,新工具再贷款支持回购与增持,稳定资本市场。除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效率,稳定资本市场,提振市场信心之外,这一政策有助于大股东以较低成本增持股份,从而可能提高分红率,吸引更多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尤其是高股息的上市公司。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界面新闻记者说,银行创设专项贷款工具,本质上升也是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经济复苏、上市公司发展,同时,该工具为市场带来活水资本,对资本市场构成长期利好。
这类创新工具的风险点在哪?
周茂华表示,与普通企业贷款重要区别在于权益市场风险波动相对大一些,对银行金融机构风险管控能力要求相对高。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说,正因为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是市场化的,商业银行完全自主决策,因此不会产生道德风险和利益输送等问题。如果央行直接“下场”买卖股票,低吸高抛,会面临财富再分配的诟病;高吸低抛,会遭遇利益输送的质疑。
他进一步表示,央行直接买卖股票还会扭曲市场定价机制,更面临退出难题,而通过专项再贷款工具的方式则避免了相关问题,或更适应我国当前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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