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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当前正是枸杞成熟收获的季节。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曝光了青海一些厂家在生产枸杞的过程中使用焦亚硫酸钠进行“提色增艳”,甘肃省靖远县多地商户过度利用硫磺,甚至利用工业硫磺熏制枸杞的情况。对此,涉事各地政府已经通报正在调查核实,并将依法严惩违法责任人。
为增强保鲜、防腐效果,枸杞加工中使用硫磺等化学物质是个行业内存在多年的痼疾,始终未能杜绝。业内律师和专家认为,此次事件凸显了地方特色农产品面临的质量规范化、标准化困境,政府部门亟待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斩断枸杞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黑色利益链条。
熏硫并非枸杞传统工艺
焦亚硫酸钠和硫磺都可以释放出二氧化硫,作为食品添加剂主要作用是防腐增色和抗氧化等,可以延长保存期。但是,两者都是属于有毒的化学物质,需要严格限量使用,过量食用会对人体带来危害。
据央视财经报道,青海省格尔木市的一些商户对于不能随意添加焦亚硫酸钠的规定心知肚明,但为了把品相不好的枸杞卖出去多赚钱,都不约而同地添加这种化学制剂。商户介绍,头茬和二茬枸杞不用使用太多焦亚硫酸钠,加多了容易显得假。三茬枸杞成熟时,天气转凉,需要大量使用焦亚硫酸钠才能保证枸杞外观艳丽。
甘肃省靖远县枸杞种植面积约有28万亩,遍布全县14个乡镇。有商户告诉记者,新鲜枸杞摘下来之后,也要先用“亚钠碱水”洗过一遍,这样晒出来的果子才会鲜亮好看。但要是一下雨,即使是焦亚硫酸钠洗过的枸杞,品质也很难保证了。这时,就只能用杀手锏“熏硫磺”。 有些商户为了节省成本,选用的是工业硫磺。
“熏硫法并不是枸杞加工的传统工艺,在密闭空间大面积熏硫肯定会造成二氧化硫含量超标,这也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做法。”西北某省区一位要求匿名的枸杞研究专家对界面新闻表示,枸杞的传统工艺就是晾晒,在晾晒过程中将霉烂果、残次果剔除出去,也就是初加工时进行拣选分级。市场上那些需要熏硫加工的枸杞本身就是病果,在生长过程中遭受过炭疽病等,质量较差,不能作为商品果使用,只能用作饲料添加剂等。
该专家介绍,早年农村种植户用硫磺薰枸杞,都是小批量使用,近年来随着产业化发展,很多地方已经发文规定,枸杞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熏硫法。但是,现实操作中,一些商户为了让残次枸杞产生效益,选择了用硫磺熏制提色保鲜。
其实,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规定,硫磺作为漂白剂、防腐剂,可用于水果干类、蜜饯凉果、干制蔬菜、经表面处理的鲜食用菌和藻类、食糖和魔芋粉6类食品的加工,对于水果干的限量为0.1g/kg,只限用于熏蒸。2024年2月,国家卫健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该项国标2024版,并将于明年2月实施,其中关于水果干硫磺的限量标准并未修改。
公开资料现实,食品级硫磺(食品添加剂硫磺)是由工业硫磺经加工、处理、提纯制得。食品级硫磺与工业硫磺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其有毒物质含量高低不同。
“使用工业硫磺熏制枸杞会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身体健康危害,肯定是违法的。”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食药环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周峰剑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工业硫磺本身就是属于违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根据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可以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其他一些情况可以处以5-10年有期徒刑,对于更严重的危害也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界面新闻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法院曾于2019年9月宣判两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案被告人均被认定存在使用工业硫磺烘干枸杞数百公斤的事实。案件审理过程中,两案被告人表示愿意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销毁硫磺及熏制的枸杞费用,所以被从轻处罚。最后,两案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实施了3年从业禁止。
周峰剑指出,对于食品安全,我国已经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刑法中也有具体规定,法律对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已设置一系列罪名和行政处罚措施,基本可以覆盖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当然,对于引起广泛关注的危害普通民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也可以考虑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监管斩断黑色利益链
界面新闻查询发现,枸杞产业采用硫磺熏蒸,焦亚硫酸钠等化学物质浸泡的问题早在10多年前就被已被媒体曝光,近年来也不断有媒体揭露一些地方特色产品,比如辣椒、八角、竹笋、银耳等存在类似问题。
“确实成为了行业老问题,这背后牵扯到枸杞产业利益链的问题。农户采摘下枸杞熏制后颜色好一点就能卖出好价格,尤其对于残次果,收购商根本不愿意收,所以只能想办法以次充好。另一方面,成熟枸杞被熏过的和没熏的区别很明显,收购商(枸杞贩子)很清楚,颜色鲜红,闻着有刺鼻气味,吃到嘴里有涩辣的味道,行业内一眼就能看出来,但是他们也愿意收购,甚至主动提出来要求熏硫,都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上述要求匿名的专家表示。
该专家建议,目前来看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控制中间环节,切断收购方这一环节造假的可能性,也就斩断了枸杞产业黑色利益链,“市场越来越大,核心就在二道贩子,如果把收购贩卖环节管好,尤其是在雨季等关键时期,要加大查处力度,是个相对来说比较捷径的措施。监管部门对于产销重点环节,要进行联合执法,从而以强有力的监管起到震慑作用。”
河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对界面新闻指出,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化学物质,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从法定义务到违法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剂量使用,都有罚则。同时,主观故意性、健康危害大小等,都可作为从重处罚考量的情节,但是法律能不能执行到位,监管能不能落实到位,确实存在问题。
“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涉案主体会把利益放在第一位。于生产经营者而言,节约成本、更多收益是第一位;与地方监管者而言,地方就业、经济发展是第一位。如果加强安全监管,基层执法要面临诸多的考虑因素,包括处罚是否能落实到位,相关监管部门之间能否联动执法,乃至地方保护主义下查不动等问题。”孙娟娟表示。
她表示,农产品追求优质发展和数量发展本身存在冲突,要把农产品生产好,需要时间、精力和金钱的投入,如新品种的培育、农业环境的维护,过程中农业投入品管理等,这些是有成本的,就是因为高成本,所以才会体现出高价值和高价格,且很多时候是差异化、层级化的基尼市场。消费者通过对品牌、地理标志等的信任,形成消费依赖并使其成为生产经营者的竞争优势。这是质量竞争的一个底层逻辑。但是,现在很多地方只追求速度和产量,甚至在利益驱动下通过食品的掺杂使假来欺诈消费者,这不仅损害了食品的品质和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也带来了食品安全问题,让消费者遭受健康、经济等多重损失。
“怎么兼顾发展和安全,这是最根本的问题。以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模式寻求发展,肯定是不可持续的,是短视的行为。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怎么平衡发展和安全的问题,不仅仅摆在生产经营者面前,也摆在地方政府面前。”孙娟娟说。
据了解,此次违法违规添加化学物质,用工业硫磺熏制枸杞的情况被曝光后,北方枸杞主产区都受到震动,一些地方产业主管部门已经紧急通知下属企业和商户,自行开展排查和清理,谨防负面问题产生连带效应,波及整个产业发展。
孙娟娟表示,以枸杞为例,产业发展的壮大和高质量追求需要规范化、标准化,尤其是对品质的把控,这需要多管齐下,包括规划产业发展、坚持安全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开展生产经营者教育等。疫情之后消费者注重养生、免疫,枸杞的市场认可度很高,且有一定的国际市场。地方要把产业特色优势发挥好,但是发挥时必须兼顾长远利益,明确安全是首位,攻坚我国农业源头长期存在的收购中介监管难点,营造供应链内和市场消费端的公平竞争环境,让农户劳有所得,让劣币不能淘汰良币,这样才能实现好的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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