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具体来看,这次的补贴标准大幅提高了。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补贴标准由原来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都增长了一倍及以上。除了报废更新之外,这次政策还将置换更新也纳入补贴范围。国家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开展置换更新。
【机会前瞻】
近日,商务部等7部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正式启动。
《通知》提高了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将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从1万元提升至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从7000元提升至1.5万元。
同时,本次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将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1480亿支持设备更新,其中也包括货车、客车、出租车等运营车辆更新;1500亿支持汽车、家电、家装以旧换新,由于汽车有交管登记系统,不容易骗补,所以这1500亿中更多地钱流向汽车以旧换新。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8.5:1.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9:1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9.5:0.5比例分担。地方分担的部分,由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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